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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内容确定;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事故查处被挂牌督办等19则∣2024年第18周

2024-05-07

2024年第18周要闻

(4月28日至5月4日)

【总第169期】

一、监管监察

01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02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进一步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03 住建部部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科技产业

04 2024国家应急通信防汛专题演练举办

05 应急管理部部署推进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工程建设

06 广东南方应急管理研究院推出安全应急智能模型

三、政策法规

07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印发

08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导则(报批稿)》7月1日前征求意见

09 《坠落防护 动力升降防坠落装置(征求意见稿)》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8部分:船舶》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1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9部分:汽车》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12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13 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7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系列国家标准

四、事故灾害

14 广东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已致48人死亡

15 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事故查处被挂牌督办

16 致12人死亡的河北省卢龙县重大观光游览船侧翻事故查处被挂牌督办

五、文化活动

17 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内容确定

18 “应急使命·2024”防汛防台风演习将在浙江举行

19 2024年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海报发布

 

 

 

 监管监察

 

01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会议要求,要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将防火阻燃性能、电池安全使用年限、防篡改技术、互认协同、识别代码等明确到位,对不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要严格处罚、限制生产。要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收。要强力打非治违,管住“线下”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和“线上”电商平台,严查超速行为,加大对回收、组装蓄电池的打击力度。要疏堵结合解决难题,新建项目要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规划、落实配建要求,既有小区要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多措并举管理和约束“进楼入户”行为。要建立报废回收体系,尽快出台老旧蓄电池报废标准,统筹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要加强溯源倒查追责,建立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列入失信名单,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要曝光公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应急管理部网站)

 

02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进一步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全力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要求强化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试运行检查、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对老旧自动人行道加装踏板缺失保护功能,提升安全技防能力水平。二是持续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要求从生产、使用、检验各环节,加严安全监管,提高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设备安全使用。三是加强景区客运索道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应急演练、人员值守,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03 住建部部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强调,各地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准确把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一是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二是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三是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四是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五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压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六是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住建部网站)

 

科技产业

 

04 2024国家应急通信防汛专题演练举办

2024年4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4国家应急通信防汛专题演练,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赵志国担任演练总指挥长并现场总结点评。

本次防汛专题演练在天津设京津冀防汛主演练场,在辽宁、湖北分别设东北防汛、长江防汛2个分演练场,三地同步实训,并接入广东珠江流域抗洪一线监测信号,现场呈现应急通信保障实况。此次演练设置11个科目,聚焦极端洪涝灾害场景,突出实战、实地、实景、实效,综合应用高通量卫星、无人机、应急通信保障船、水陆两栖全地形车、全地形履带车、天通、北斗等先进装备,充分发挥5G和通信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实战化演练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通保通、便民服务等业务,全面检验保障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提升国家应急通信保障整体效能。

赵志国在总结点评时强调,当前全国已进入汛期,信息通信行业要切实提升网络容灾抗毁能力、应急保障队伍专业实战能力、装备创新保障能力、基层保底应急能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做好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星网、中国广电、中国铁塔、中国卫通等企业相关人员现场参加演练。(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05 应急管理部部署推进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工程建设

近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推进区域中心能力建设作为本地区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要锚定精品工程建设目标,加强参建单位管理,组织实战经验丰富的救援队伍参与建设,强化专业力量支撑,以一以贯之的质量标准统筹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要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扎实细致开展汛前检查和应急准备。要面向实战需求抓好建用衔接,完善市政配套,提前建立联动机制,做好队伍入驻保障,确保项目交付后在最短时间内生成战斗能力等。(应急管理部网站)

 

06 广东南方应急管理研究院推出安全应急智能模型

广东南方应急管理研究院等单位联合研发并于近期发布应用的专业认知智能模型——“大羽安全应急模型”,聚焦安全应急领域,可为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等用户提供全场景的智能化助手服务。

该模型为各级社会安全应急参与者打造综合性安全应急知识服务体系,具备业务推理、关联分析、智能辅助等功能,为提升安全风险与隐患识别排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智能辅助、应急救援智能协同调度、应急情报智能分析与社会动员能力提供全场景、通用化的人工智能服务。

该模型具备一定的业务推理与关联分析、图像理解分析、多模态融合与应用等拓展能力,实现了专业知识问答更准确、预案制订修定更详细、图像识别解答更专业、法律法规解析更全面。(中国应急管理报)

 

政策法规

 

07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印发

4月30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

该准则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运行阶段的装置开停车、非计划检维修、操作参数异常、非正常操作或设备设施故障及其他存在能量意外释放风险的情况。

该准则规定,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的原则为:及时退守到安全状态;现场处置人员最少化;全面辨识分析风险稳妥处置;有效防止能量意外释放;全局考虑统一指挥。该准则附录包括了精细化工企业、硝酸铵生产使用企业、合成氨生产企业、过氧化氢生产企业的典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要点。(应急管理部网站)

 

08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导则(报批稿)》7月1日前征求意见

4月29日,应急管理部公布《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导则(报批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该导则规定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直接损失综合评估的总则、评估内容、主要评估方法和评估步骤,适用于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开展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直接损失综合评估工作。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直接损失综合评估的评估内容包括灾害范围评估、毁损实物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等,主要评估方法包括现场调查、相似性对比分析、承灾体脆弱性评估、遥感评估、模拟推演、指数法、综合校核等,评估步骤包括工作启动、数据准备、现场调查、综合评估、报告编制等五个方面环节。(应急管理部网站)

 

09 《坠落防护 动力升降防坠落装置(征求意见稿)》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4月29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坠落防护 动力升降防坠落装置》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该标准给出了动力升降防坠落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适用于电力维修、建筑施工、石油化工等行业所使用的动力升降防坠落装置,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等用途的动力升降防坠落装置。该标准的实施,将为坠落防护装备的电气化、自动化及智能化提供积极的引导,对产品设计及生产工艺原则提供科学的依据。(应急管理部网站)

 

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8部分:船舶》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4月29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8部分:船舶》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该标准规定了造船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的要求,适用于造船行业,包括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及船舶改装与拆除等行业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不适用于造船行业等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应急管理部网站)

 

1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9部分:汽车》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4月29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9部分:汽车》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及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的要求,适用于汽车行业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不适用于汽车行业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该标准的实施,将为相关执法人员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监管提供执法和监督依据,并为汽车企业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提供配备指导和配备约束。(应急管理部网站)

 

12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6月30日前征求意见

4月29日,应急管理部公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该标准件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表征、安全标志的类型及其设置、使用要求,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风险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和位置。

该标准代替了GB 2893-2008《安全色》,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GB 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该标准以GB 2894-2008为主,整合了GB 2893-2008和GB 7231-2003的内容。与GB 2894-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有:(1)增加了36 个图形符号:禁止放置重物,禁止喷水,禁止火灾时乘坐电梯,禁止在此处行走或者停留,禁止使用未完成的脚手架,禁止改变开关状态,禁止高温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跳入水中,禁止推入水中,禁止翻越,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超药量作业,当心滚轮,当心电池充电,当心光辐射,当心氧化物,当心高压气瓶,当心工件移动,当心铁丝网,当心遥控机械碾压,当心电弧,当心薄冰,注意防潮,当心摩擦、撞击,当心缺氧,必须握住扶手,必须戴防护面罩,必须穿防静电鞋,必须检查防护挡板,必须消除静电,注意通风,洗眼台,应急避难场所,安全淋浴设施,紧急制动按钮;(2)更改了34 个图形符号: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禁止堆放,禁止叉车和厂内机动车辆通行,禁止乘人,禁止通行,禁止攀登,禁止倚靠,禁止饮用,禁止戴手套,禁止穿带钉鞋,禁止佩戴心脏起搏器者靠近,禁止游泳,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感染,当心落物,当心挤压,当心夹手,当心叉车,必须戴防护眼睛,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防护服,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洗手,必须加锁,紧急出口,紧急集合点,击碎板面等。(应急管理部网站)

 

13 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7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系列国家标准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已发布7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正式实施;《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5部分:建材》《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6部分:电力》《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7部分:电子》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述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通用原则、配备流程、配备管理以及判废更换等技术要求,并聚焦石油、化工、天然气、冶金、有色(金属)、非煤矿山、建材、电力、电子等高危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分行业列出易燃易爆作业、吸入性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等常见场景,以及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同时,还规定了不同工种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的建议最长更换期限,以便保障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健康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事故灾害

 

14 广东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已致48人死亡 

5月1日2时10分左右,广东梅大高速大埔往福建方向K11+900m(茶阳路段出口方向2公里左右)附近发生高速公路路面塌陷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48人死亡,另有3人的DNA在进一步比对确认,30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发生后,广东省政府即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灾害调查评估组,目前灾害原因正在调查评估中。(澎湃新闻)

 

15 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事故查处被挂牌督办 

2024年5月2日23时22分,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河南大学明伦校区一建筑房顶着火,无人员被困。河南大学随后发布通报称,正在修缮施工期间的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大礼堂发现火情。经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成立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公安、应急、教育、文物等部门及开封市政府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开展提级调查。

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火灾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派出督办组赴当地督促指导河南省调查组工作,要求科学严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应急管理部网站)

 

16 致12人死亡的河北省卢龙县重大观光游览船侧翻事故查处被挂牌督办 

2024年4月13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桃林口村青龙河水域发生一起重大观光游览船侧翻事故,造成12人死亡。5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应急管理部网站)

 

文化活动

 

17 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内容确定

5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应急管理部网站)

 

18 “应急使命·2024”防汛防台风演习将在浙江举行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5月上中旬,联合在浙江省金华市、杭州市、宁波市象山县开展“应急使命·2024”超强台风防范和特大洪涝灾害联合救援演习。

本次演习模拟超强台风正面登陆浙江,贯穿浙江全境,多地多灾并发。演习将坚持问题导向、实战牵引,汲取借鉴近年来重特大灾害应对处置经验教训,突出台风防范及流域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等灾害应对,真实构设演习环境和确立演习科目,聚焦流域和区域特点统筹抗洪抢险救援行动,检验体系应急、精锐应急、基层应急能力,推动应急准备落实,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

 

19 2024年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海报发布 

今年5月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并于近期发布了主题海报。(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

 

数  据

 

★ 2022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营业收入16.56万亿,同比增长14.4%,占全国GDP(121.02万亿)的13.7%,利润总额1.13万亿,连续第二年保持在万亿元以上,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的13.4%。

★ 目前,中国有7个石化产业基地、4个现代煤化工示范区、32家千万吨及以上炼厂,恒力石化单套乙烯最大产能达180万吨,中海油LNG储罐达27万方。

★ 2023年,全国机械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0起、死亡294人(不含火灾、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事故)。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应急管理部网站)

★ 2023年,全国建材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1起,死亡302人(不含火灾、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事故)。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应急管理部网站)

★ 2023年,全国有色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4起、死亡52人(不含火灾、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事故)。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6人。(应急管理部网站)

★ 2023年,全国冶金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3起、死亡94人(不含火灾、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事故)。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3人。(应急管理部网站)

★ 近10年发生的13起重特大事故,都涉及重大危险源,分别为:河北石家庄克尔化工“2·28”事故(29人死亡)、山东滨州博兴诚力供气“10·8”事故(10人死亡)、山东滨源化学“8·31”事故(13人死亡)、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事故(10人死亡)、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12·9”事故(10人死亡)、四川宜宾恒达科技“7·12”事故(19人死亡)、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11·28”事故(24人死亡)、江苏响水天嘉宜“3·21”事故(78人死亡)、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药业“4·15”事故(10人死亡)、河南义马气化厂“7·19”事故(15人死亡)、辽宁盘锦浩业化工“1·15”事故(13人死亡)、山东鲁西双氧水“5·1”事故(10人死亡)、内蒙古鄂尔多斯亿鼎“9·7”事故(10人死亡)。

★ 2022年,我国发生了256409起交通事故,平均每天发生700余起,每小时29起。2022年,我国有60676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平均每天死亡166人,每小时有6人因交通事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