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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024-05-06

2020年12月6日,广东省佛山市某建筑材料加工厂员工邓某在工作过程中被突然坍塌的淤泥砸伤,最终医治无效死亡。企业缴纳安责险保险费1400元,获得安责险赔付金额90万元。

2022年3月23日,天津市某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王某在工作期间被煤炭掩埋,当场死亡,企业缴纳安责险保险费5.8万元,获得安责险赔付金额100万元。

2022年上海石化公司“6·18”爆炸事故,企业投保安责险保费50余万元,获得事故赔偿款近3000万元。

2023年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某医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多人受伤。企业缴纳安责险保险费2.19万元,获得安责险预付赔款2000万元。

以上事故赔偿中的安责险,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伤亡和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责任保险。4月25日,2024年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纪念活动在北京举行。在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座谈交流环节,与会嘉宾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安责险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进行了研讨交流。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历程、实施范围、主要功能、发展现状、现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等内容。

 

简要发展历程

2006年,由于安全风险抵押金暴露出占用企业资金,且对安全事故预防无法起到有效作用,国务院出台《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责任等保险业务,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2016年12月,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转化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在8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

2017年12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中国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细化明确了保险公司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有关要求,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事故预防服务项目及频次。

2021年6月,《安全生产法》完成了自制定实施以来的第3次修改,明确了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责险制度,并配套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和罚则。这标志着安责险从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正式进入法定强制实施的新阶段。 

 

实施范围与主要功能

目前,正在对2017年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明确9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即矿山、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通过将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从而达到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社会化治理的重要手段,在助力安全生产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为参保企业提供事故经济损失赔偿,二是为参保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仅保障企业自身员工,还保障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救援费用、法律费用和鉴定费用等综合费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事故预防功能,保险公司必须为投保单位免费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故预防服务的具体服务项目

为了解决保险机构在事故预防服务当中不作为、不规范等问题,应急管理部于2019年8月发布了安全生产强制性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细化了7类服务项目,规范了保险公司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基本原则、实施流程、资源保障、评估改进等要求。保险机构应根据投保单位需求,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具体而言,服务项目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等事故预防工作。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作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议,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治理措施与方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效果评估。

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交流研讨,推介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

 

实施成效与主要工作

2010年全国安责险保费规模约4.5亿元;2017年全国安责险保费收入规模达到19.2亿元,之后逐年大幅度上升;2021年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强制险纳入法律规定,全国安责险保费规模达到107.4亿元。

2022年全国安责险保费规模为157.5亿元,比2021年107.4亿元增长了46.6%,2022年安责险保险总金额为14.7 万亿元,比2021年10.2万亿元增长了44.1%,保费规模持续快速提升。2023年全国安责险保费规模约为183亿元,比2022年增长16.2%。

目前,我国32个省级单位已经全部启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北京、河北、天津等多个地方已实现高危行业领域的全覆盖,部分地区还扩展到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发挥保险机构和社会化机构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助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现阶段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强化顶层设计,对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意见,争取联合印发。

分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编制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行业标准,细化明确服务项目、流程管理、人员配置、费用管理等内容,为保险公司科学规范开展预防服务提供指导依据。

推进安责险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做好省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国平台的数据对接,尽快实现对全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的在线监测,形成全国平台“一张网”。建立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安责险信息共享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信息、承保理赔信息、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等进行数据交互。 

强化考核督查评估。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情况列为国务院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加大对各地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将预防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纳入安全监管执法范围。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公示制度。

强化服务保障。支持引导投保企业、保险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建立三方合作机制,加强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保障公平公正合规运行。

鼓励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支持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龙头服务机构,加快探索建立完善以安责险为纽带、专业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

加强沟通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助力投保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